首页>>行政审批中心>>进住单位>>安监局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查)
〖发布日期:2008-06-16〗〖来源:〗〖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查)

办件类别

报批件

审批依据

《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2、中介机构安全评价;3、专家评审意见;4、自治区审查提交的文件和材料;5、书面征求盟安监局意见;6、自治区安监局颁发证书。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明;5、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8、中介机构安全评价报告;9、厂区设计图纸;10、公安部门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查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