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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
〖发布日期:2008-05-09〗〖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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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   

办件类别

承诺件(报批件)

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窗口审查;3、窗口受理;4、局内办理;5、窗口移交文件。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3、要求行业项目配套的相关支持性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承诺件20个工作日,报批件按年度计划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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