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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审核
〖发布日期:2008-06-11〗〖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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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审核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书【注明:1】目的、方式、标语、口号;2】开始和结束时间、集合和解散地点、途径路线;3】参加人数、负责人的基本情况;4】适用的车辆、音响设备及其他器材设备的名称、种类和数量;5】申请机关、游行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以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名义或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申请书必须加盖该单位的公章。2、《申请登记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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