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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非公司企业)
〖发布日期:2007-06-21〗〖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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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非公司企业)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2、窗口填表;3、前置审批;  4、办理验资;5、提交材料;6、审核;     7、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4、企业法人章程;5、出资人的饿法人资格证明;6、验资报告;7、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8、住所使用证明;9、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在缴纳。2、工商企业监督管理IC卡70元。       依据:1、[1992]价费字414号;2、内计费字[2003]403号;3、[2002]内计费字972号。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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