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政审批中心>>进住单位>>工商局

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发布日期:2007-06-21〗〖来源:〗〖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9

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2000年98号令的有关规定

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2、窗口受理;3、审查;4、窗口登记。

申请材料

1、《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领取)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3、抵押物清单(领取)4、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和价值(评估)证明;5、有关动产抵押物的存放情况和现状材料;6、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与元件相符)7、双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8、国有企业以关键设备、成套设备作抵押物的须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价值确认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