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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级登记转报许可
〖发布日期:2007-06-20〗〖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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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级登记转报许可

办件类别

审查转报件

审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地登记办法和所属单位用地登记办法的通知》(内政字[2001]259号)

审批程序

1、土地使用者申请;2、土地站审核申报材料;3、实地勘测及地籍调查;4、局领导签批;5、上报盟国土资源局登记;6、盟国土局发证;7、窗口将证发至申请人。

申请材料

1、土地权属证明材料;2、法人身份证明;3、法人代码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25个工作日,(不含上报申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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