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发票使用和审批
办件类别
即办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审批程序
1、申请2、窗口受理3、窗口发放《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申请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4、《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5、提供发票担保或《发票保证金收据》;6、《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2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