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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级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86号、
《路政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第2号
审批程序
1、申请人书面申请;2、窗口审查申报资料;3、现场勘查;4、窗口审批;5、签定协议书;6、窗口发放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路政许可申请表;2、标志内容;3、标志的颜色、外廊尺寸及结构;4、标志设置地点;5、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对方协商议定收费。
依据:内交发(1998)第383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的通知。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