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政审批中心>>进住单位>>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发布日期:2007-06-21〗〖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审查材料;4、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立项文件;3、土地证;4、规划证;5、报建申请书;6、中标书;7、施工合同;8、监理合同;9、质量安全监督登记;10、各项缴费证明;1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取劳保费,按税前工程造价3.5%收取,此项费逐级上交建设厅。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0)45号。

审批时限

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