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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办件类别
联办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 号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3、审查材料; 4、现场查勘;5、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审查;4、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规划、消防、环保认可文件;5、验收意见;6、质量保修书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