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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发布日期:2008-06-11〗〖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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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审批程序

1、申请;2、窗口受理审核材料;3、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场所使用权证明;4、验资报告;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6、章程草案。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国价格[1997]2115号标准1、登记费每件100元(含证书费)2、变更登记费每件40元;

审批时限

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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