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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内政发[2003]14号)
审批程序
1、城镇居民申请;2、窗口审核材料;3、三级管理、三级审查;三榜公示;4、窗口核发低保证;
申请材料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2、提供申请人家庭月人均收入情况材料;3、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4、本人一寸照片1张;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30日内(不包括上报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