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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草场审核
〖发布日期:2008-06-13〗〖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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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草场审核(1、采集野生植物;2、赶运牲畜;3、借场放牧;4、部队演习;5、养蜂等临时作业活动。)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填写申请表;3、窗口受理审查提供材料;4、部门实地勘查;5、领导审核签字;6、窗口办理临时作业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2、申请人资质证明复印件;3、占用草原地域、面积、时间等说明材料 ;4、申请人照片2张。

收费标准及依据

1、采集野生植物按商品收购价格的10%缴费;2、每千米300元;3、每户每年50元(养蜂)。自治区畜牧厅物价局财政局内牧发(1999)15号

审批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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