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草原上从事采土、取砂、采石等作业活动审核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填写申请表;3、窗口受理、审查提供材料;4、部门实地勘查;5、窗口发临时作业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件;3、占用草原地域面积、项目说明书;4、申请人照片2张。
收费标准及依据
每平方米2元。依据:自治区畜牧厅物价局财政局内牧发(1999)15号
审批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