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履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情况,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考德放在首位。
德:指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表现,政治态度与思想信念,依法行政,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能:指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文字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学习情况。
勤: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表现,出勤情况,吃苦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
绩:指工作实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
二、考评办法
考评实行民主投票制,由入厅单位的及“中心”工作人员群众集体评议。
三、考评时间
绩效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四、考评等次
绩效考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三个等次。
五、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年度考核确定 “优秀”工作人员,一般从年度绩效考评时优秀人员中产生。
(二)对于不称职(不合格)人员,除提出告诫外,还要提出警示要求,年度绩效考评为不称职(不合格)者,年度公务员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